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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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2024年1月6日,新年伊始,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理事长和自兴利用参加协会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的契机,带队赴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以下简称二四〇所)调研。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派出专职董事姜德英、中核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黎伟一同前往。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蔚、副秘书长魏平陪同调研。二四〇所书记王强、副所长于文丹、总工程师蔡建芳等领导热情接待了和自兴一行。王强书记向调研...
2024-01-08
冬至阳生,岁回律转。1月4日,在刚刚到来的2024年第三个工作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修复专委会)成立大会暨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交流会,在藏器以待、养精蓄锐的银冬,在物产富饶、人杰地灵的“玉龙之乡”内蒙古赤峰市隆重举行。与会代表忆创新、谋发展、畅未来、踏征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交流、推广生态修复科学理念、先进技术、优秀项目成果和标准体...
2024-01-07
自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下简称协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激发奋进力量。2023年12月27日,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蔚、副秘书长魏平,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树亭、培训质量部宇文清一行赴甘肃省天水市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下简称学院),...
2024-01-02
党建风采
2月5日,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总结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中央第十六巡回指导组组长许又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组长贾育林...
2024-02-06
2023年12月29日,联合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以“校准奋进坐标、践行使命宗旨”为主题召开支部大会。会议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唐景宇主持,联合党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首先,按照“第三联合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联合党支部组织学习了12月8日召开的“中共...
2023-12-29
2023年12月7日,联合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以“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政之基”为主题召开支部大会。会议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唐景宇主持,联合党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首先,按照“第三联合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联合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
2023-12-08
期刊
会员管理办法
会费标准
会员申请流程
申请表格
会员申请入口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6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共同促进行业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会员须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协会章程赋予的权利。

第三条   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强制入会和限制退会。可自愿参加协会和所有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可自愿加入任何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五条   协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发展

第六条   入会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二)涉及核能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核环保、装备制造、运营、金融投资以及核产业服务、新能源、贸易、健康医疗等核工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以及政府机关。

第七条 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申请入会,需登录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www.cnida.cn/), 进入“会员登录”模块登陆“会员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入会申请。

系统操作过程可参阅《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初审。协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审批。对初审合格的单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适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八条   初次申请入会原则上为普通会员,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设代表 1名,代表应为单位的现职负责人,代表单位在本会履行职责。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颁发电子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对会员的动态管理,建立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登记。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协会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登陆会员系统,提交相应变更申请:

(一)变更单位名称或注册地、主要营业场所;

(二)变更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及与协会的联络方式;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本会网站予以公告后,会员资格予以终止:

(一) 书面申请退会的;

(二) 主体资格发生终止情形,并书面通知协会;

(三) 2 年不交纳会费的;

(四) 应当终止会员资格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后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会员按相应的会费标准及时交纳会费:

(一)会费交纳标准为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

(二)会员等级变更的单位,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于次年起按变更后对应的会费标准进行交纳。

(三)协会在收到会费 10 个工作日内,推送有国家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版票据。

第四章 会员基本服务

第十六条 会员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向会员发布或发送国家最新政策信息、行业动态等信息资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争取良好环境;

2、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会员单位开展的相关重要活动,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3、组织论坛、技术交流会、专题报告会及研讨会等,为会员单位之间提供业务交流和项目合作服务;

4、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比赛;

5、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6、对会员单位的优秀成果进行推荐;

7、赠阅全年《核工业勘察设计》(季刊)、《会员手册》杂志等,优先在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

8、参加协会会员大会;

9、其他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八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费标准如下: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50000/

(二)常务理事/监事单位:30000/

(三)理事单位:10000/

(四)会员单位:6000/




入会申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       邮编:100840

登记证号:社证字第4599号

联系电话:010—88024119   88022114   88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