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通知公告

12-19

2025

核设协[2025]259号 关于发布《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投标邀请函》的通知.pdf

11-28

2025

核设协[2025]216号 关于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推荐专利的公示.pdf

09-19

2025

核设协[2025]178号   关于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九届理事会负责人人选的公示(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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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25年第六期核工程监理上岗和第一期核工程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山东省海阳市顺利举办。近70名学员参加了第六期核工程监理上岗培训班,30名学员参加了核工程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12月23日上午,举行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协会副秘书长魏平,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主任孟星彤,协会对外合作与技术培训部副主任宇文清出席...
2025-12-29
2025年12月16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核设施厂址安全专业委员会“核设施厂址安全发展与韧性前沿”交流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协会核设施厂址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厂址专委会)主办,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厂址专委会委员单位的近60位国内核设施厂址领域的行业专家与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厂址专委会主任委员王璐主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主任李斌,协会秘书长...
2025-12-23
2025年12月19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理事长杨朝东带队走访会员单位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大地)。中岩大地董事长王立建对杨朝东理事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杨朝东理事长代表协会对中岩大地对协会工作的鼎力支持表示感谢!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发展现状,工作思路和未来规划,并就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不断加强务实合作,...
2025-12-22
党建风采
这次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是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奋力开启“十五五”新征程的关键节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肯定社会工作系统组建以来的工作,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做好2026年社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社会工作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更加坚决地扛牢政治责任,更加主动地增强履职本领,更加自觉地担当作为奉...
2026-01-28
   时序更替,梦想前行。2025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是社会工作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  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社会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社会工作一定要加强”“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过去一年,新就业群体权益有了进一步保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026-01-28
 晨光唤醒街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铃声响起;社区工作者叩开群众家门,于家常对话中化解纠纷;志愿者走街串巷,以点滴善举传递温情;夜色铺满城乡,骑手驿站的灯光仍柔和明亮。  社会工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2025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掷地有声——  “社会工作一定要加强。”  近年来,在以习近...
2026-01-28
期刊
会员管理办法
会费标准
会员申请流程
申请表格
会员申请入口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6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共同促进行业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会员须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协会章程赋予的权利。

第三条   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强制入会和限制退会。可自愿参加协会和所有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可自愿加入任何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五条   协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发展

第六条   入会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二)涉及核能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核环保、装备制造、运营、金融投资以及核产业服务、新能源、贸易、健康医疗等核工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以及政府机关。

第七条 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申请入会,需登录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www.cnida.cn/), 进入“会员登录”模块登陆“会员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入会申请。

系统操作过程可参阅《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初审。协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审批。对初审合格的单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适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八条   初次申请入会原则上为普通会员,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设代表 1名,代表应为单位的现职负责人,代表单位在本会履行职责。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颁发电子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对会员的动态管理,建立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登记。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协会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登陆会员系统,提交相应变更申请:

(一)变更单位名称或注册地、主要营业场所;

(二)变更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及与协会的联络方式;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本会网站予以公告后,会员资格予以终止:

(一) 书面申请退会的;

(二) 主体资格发生终止情形,并书面通知协会;

(三) 2 年不交纳会费的;

(四) 应当终止会员资格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后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会员按相应的会费标准及时交纳会费:

(一)会费交纳标准为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

(二)会员等级变更的单位,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于次年起按变更后对应的会费标准进行交纳。

(三)协会在收到会费 10 个工作日内,推送有国家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版票据。

第四章 会员基本服务

第十六条 会员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向会员发布或发送国家最新政策信息、行业动态等信息资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争取良好环境;

2、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会员单位开展的相关重要活动,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3、组织论坛、技术交流会、专题报告会及研讨会等,为会员单位之间提供业务交流和项目合作服务;

4、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比赛;

5、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6、对会员单位的优秀成果进行推荐;

7、赠阅全年《核工业勘察设计》(季刊)、《会员手册》杂志等,优先在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

8、参加协会会员大会;

9、其他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八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费标准如下: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50000/

(二)常务理事/监事单位:30000/

(三)理事单位:10000/

(四)会员单位:600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       邮编:100840

登记证号:社证字第4599号

联系电话:010—88024119   88022114   88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