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理事、监事、常务理事产生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机构建设,保障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
第三条 理事、监事、常务理事不能来自同一家单位。
第二章理事产生
第四条 理事任期五年。协会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22人,且一般不得超过会员的1/3。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五条 候选人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对协会和核工业勘察设计行业工作及行业整体利益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及使命感;
3.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
4.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 提名程序
1. 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理事建议单位名单;
2. 协会秘书处向理事单位发出推荐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邀请函;
3. 理事单位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并填写《第X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1)。
第七条 选举
1. 理事由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选举方能生效;
2. 选举理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1/2。
第八条 理事增补、变更与罢免
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变更与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增补、变更与罢免由理事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章监事产生
第九条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条 候选人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3. 协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提名程序
1. 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监事建议单位名单;
2. 协会秘书处向监事单位发出推荐监事候选人建议人选邀请函;
3. 监事单位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并填写《第X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
第十二条 选举方式
1. 监事由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选举方能生效;
2. 选举监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1/2。
第十三条 监事增补、变更与罢免
监事增补、变更与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监事增补、变更与罢免由理事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常务理事产生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任期同理事相同。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第十五条 候选人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3.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
4.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提名程序
1. 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常务理事建议单位名单;
2. 协会秘书处向常务理事单位发出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邀请函;
3. 常务理事单位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并填写《第X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3)。
第十七条 选举程序
1.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选举方能生效;
2. 选举常务理事,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第十八条 增补、变更和罢免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常务理事增补、变更与罢免由理事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2025年10月21日第九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附件:
1.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3.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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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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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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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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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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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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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请按时间顺序填写简历,当前工作单位和担任的职务应为最后一条 |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地区何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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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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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联系方式:
附件2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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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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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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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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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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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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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请按时间顺序填写简历,当前工作单位和担任的职务应为最后一条 |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地区何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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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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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联系方式:
附件3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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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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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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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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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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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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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请按时间顺序填写简历,当前工作单位和担任的职务应为最后一条 |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地区何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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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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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