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协会动态
在风和日丽闻鹊鸣的5月25日至26日,80多位核行业及民营企业的科技精英相聚在毓秀钟灵古郁州、几多往事足风流的美丽海滨城市连云港,参加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举办的2023年度核工业工程技术成果(工程设计、工程设备)展示及技术交流会。回望交流会,笔者犹如享受了一场工程技术创新成果的“饕餮盛宴”,令人回味无穷。特别是其中一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的实用价值,更是令人充满期待。大会开幕式会场新时代...
2023-05-28
为了向国际社会更好地展示中国核工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中国核工业质量工作提升,为协会会员单位提供一个互相促进,互相启发的平台和机会,帮助大家凝练和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成果,2023年5月11日至12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国际质量管理小组会议(ICQCC)经验交流会在四川成都胜利召开。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和自兴和来自协会20家会员单位的58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协会理事长和自兴致欢迎辞,协会...
2023-05-15
5月10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和自兴一行赴核工业二八〇研究所成都兴隆湖科创中心调研指导。二八〇所所长张富平、党委书记钟健参加座谈交流。张富平所长对和自兴理事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向和自兴理事长一直以来对二八〇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张富平所长汇报了二八〇所基本概况、“十四五”规划、一年来工作亮点及改革三年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他说,二八〇所组建于1979年,是国内铀矿勘查的...
2023-05-12
党建风采
2023年5月24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联合党支部(以下简称联合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唐景宇同志主持。会上,联合党支部副书记、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蔚同志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袁坤同...
2023-05-27
2023年4月25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联合党支部(以下简称联合党支部)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和两个协会的非党员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唐景宇同志主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是本次联合党支部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
2023-04-28
2023年4月14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核仪器行业协会联合党支部(以下简称联合党支部)组织党员和职工参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第三联合党委组织开展的“弘扬航天精神、汲取奋进力量”主题报告会。报告会由第三联合党委副书记李荣民同志主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航天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研究员刘豪同志做主题报告。联合党支部书记和自兴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上,刘豪同志围绕“铸国之...
2023-04-19
期刊
会员管理办法
会费标准
会员申请流程
申请表格
会员申请入口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6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共同促进行业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会员须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协会章程赋予的权利。

第三条   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强制入会和限制退会。可自愿参加协会和所有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可自愿加入任何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五条   协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发展

第六条   入会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二)涉及核能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核环保、装备制造、运营、金融投资以及核产业服务、新能源、贸易、健康医疗等核工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以及政府机关。

第七条 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申请入会,需登录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www.cnida.cn/), 进入“会员登录”模块登陆“会员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入会申请。

系统操作过程可参阅《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二)初审。协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审批。对初审合格的单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适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八条   初次申请入会原则上为普通会员,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设代表 1名,代表应为单位的现职负责人,代表单位在本会履行职责。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颁发电子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对会员的动态管理,建立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登记。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   会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协会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登陆会员系统,提交相应变更申请:

(一)变更单位名称或注册地、主要营业场所;

(二)变更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及与协会的联络方式;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本会网站予以公告后,会员资格予以终止:

(一) 书面申请退会的;

(二) 主体资格发生终止情形,并书面通知协会;

(三) 2 年不交纳会费的;

(四) 应当终止会员资格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后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会员按相应的会费标准及时交纳会费:

(一)会费交纳标准为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

(二)会员等级变更的单位,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于次年起按变更后对应的会费标准进行交纳。

(三)协会在收到会费 10 个工作日内,推送有国家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版票据。

第四章 会员基本服务

第十六条 会员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向会员发布或发送国家最新政策信息、行业动态等信息资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争取良好环境;

2、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会员单位开展的相关重要活动,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3、组织论坛、技术交流会、专题报告会及研讨会等,为会员单位之间提供业务交流和项目合作服务;

4、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比赛;

5、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6、对会员单位的优秀成果进行推荐;

7、赠阅全年《核工业勘察设计》(季刊)、《会员手册》杂志等,优先在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

8、参加协会会员大会;

9、其他事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第八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费标准如下: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50000/

(二)常务理事/监事单位:30000/

(三)理事单位:10000/

(四)会员单位:6000/




2023-04-09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       邮编:100840

登记证号:社证字第4599号

联系电话:010—88024119   88022114   88022915